各学院(系、所)及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整体安排,第58批面上资助项目材料应于9月初报送。因正值放假期间,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进行再次提醒,请予关注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1、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截止前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进站后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以及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报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或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
2、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方式,请自行查阅《201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书首页
(1)“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
(2)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
(3)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4)“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5)“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6)“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2、“申报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所在学院(系)名称”。
3、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院系填写和盖章,而是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材料为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书与专家推荐意见表请分开装订。
五、学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8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
2、材料提交时间:上午9:00-10:00 下午3:00-4:00
请各学院(系、所)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我办不再受理。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