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来自: 时间:2015-12-30 点击量:
 

各学院(系、所)及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整体安排,现将第9批特别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予关注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特别资助:1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截止前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进站满4个月。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申请上半年面上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

3、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以及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

4、以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5、申报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的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1份。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方式,请自行查阅《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下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书首页

1)“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

2)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3)“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4)“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5“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

2“申报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所在学院(系)名称”。

3、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院系填写和盖章,而是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材料为A4幅面,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一份即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每套单独装订成册。

五、学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201637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

请各学院(系、所)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我办不再受理

附件:《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