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提前出站的,应至少在流动站工作满21个月。博士后申请出站的,应在2年工作期满前3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人才办集中受理期满博士后出站手续的时间为每年1月上旬和6月上旬,届时工作期满的博士后应及时关注人才办发布的出站通知,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经学院(系)交至人才办,学校不直接面向博士后个人办理出站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学校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