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因公出国出境的,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手续。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或其他学术活动的,应尽量利用假期,但在站期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因私出国出境的,应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在站期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博士后出国审批程序与校内教师相同,需在流动站请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