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来自: 时间:2015-12-30 点击量:
 

各学院(系、所)及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整体安排,现将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予关注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1、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截止前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进站后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以及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报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2、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方式,请自行查阅《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下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书首页

1)“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

2)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3)“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4)“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5“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

2“申报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所在学院(系)名称”。

3、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院系填写和盖章,而是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材料为A4幅面,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一份即可;专家推荐意见表单页打印,左上角装订,合作导师推荐意见放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放后,两表装订在一起为一份,再提供一份复印件,一共两份;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合作导师+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请分开装订。

五、学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2016219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

请各学院(系、所)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我办不再受理

附件:《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