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及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整体安排,现将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予关注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1、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截止前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进站后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以及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报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
2、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方式,请自行查阅《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下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书首页
(1)“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
(2)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3)“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4)“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5)“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
2、“申报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所在学院(系)名称”。
3、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院系填写和盖章,而是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材料为A4幅面,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一份即可;专家推荐意见表单页打印,左上角装订,合作导师推荐意见放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放后,两表装订在一起为一份,再提供一份复印件,一共两份;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合作导师+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请分开装订。
五、学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2016年2月19日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
请各学院(系、所)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我办不再受理。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