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4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来自: 时间:2018-11-14 点击量:
 

各学院(系、所)及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整体安排,现将第64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予关注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1、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截止前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进站后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以及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报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2、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方式,请自行查阅《2018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下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书首页

1)“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

2)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3)“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4)“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5“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

2“申报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所在学院(系)名称”。

3、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院系填写和盖章,而是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材料为A4幅面,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一份即可;专家推荐意见表单页打印,左上角装订,合作导师推荐意见放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放后,两表装订在一起为一份,再提供一份复印件,一共两份;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合作导师+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请分开装订。

五、学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201896-97日上班时间,请各学院(系)相关负责人(或委派一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其他时间请不要提交。我办不受理博士后个人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系)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我办不再受理

附件:《2018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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