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14级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级博士后(说明:企业博士后中期考核由企业自行安排)。
二、考核程序:
(一)博士后填写中期考核表
博士后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学院(系)留存一份,交人才办两份),填写研究情况总结和进站以来工作成果目录(包括论文、著作、成果),交至相关学院(系)。
(二)学院(系)组织中期考评会
1、学院(系)组织博士后中期考评会,结合《博士后工作协议》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由6位及以上专家组成。
2、博士后中期考评会程序
(1)合作导
(2)博士后做工作述职,接受提问并答疑;
(3)专家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及处理建议(同意票超过2/3为通过),并在《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中亲笔签名。
(4)学院(系)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及专家处理建议做出相应处理,并将考核材料及时交人才办。
3、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长期不在站的,未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未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主要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以及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中期考核均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不得继续从事研究工作,应立即退站。应退站而未办理退站手续的将影响所在学院当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4、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的,学校从次年1月开始增发一级薪级工资。
三、工作要求:
学院(系)于2015年12月4日(下班前)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人才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部(明德主楼1133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景珊珊 联系电话:6251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