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博士后中期考评会程序
1.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工作情况;
2.博士后做工作述职,接受提问并答辩;
3.专家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及处理建议(同意票超过2/3为通过),并在《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中亲笔签名;
4.学院(系)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及专家处理建议做出相应处理,并将考核材料及时交人才办。
(三)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长期不在站的,未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未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主要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以及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中期考核均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不得继续从事研究工作,应立即退站。